跨境团伙招募妓女前往澳门,多人被捕!扣押一次性床单等。

跨境团伙招募妓女前往澳门,多人被捕!扣押一次性床单等。

10月14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澳门司法警察处获悉,粤港澳警方近日开展联合行动“断风筝”,捣毁卖淫集团跨境运作。犯罪集团在卖淫场所登广告招募妓女,而妓女则负责招募妓女。卖淫者通过邮箱中列出的电话号码与卖淫者联系,进行性交易。相关文章。警方破获跨境卖淫集团 据情报报道,澳门司法警察此前发现犯罪组织利用网站作为卖淫平台,招募妇女来澳从事卖淫活动,以获取非法利益。自5月起,澳门司法警察局罪案调查处已派员前往新港地区开展警务行动,期间拘捕了10名妓女和6名嫖客。被捕。澳门司法警察对事件进行平行分析,发现所有涉案内地妇女均涉足同一卖淫网站,并受粤港澳跨境卖淫集团控制,遂主动通过警方联络机制向内地及香港警方通报。涉及的物品包括一次性床单。广东省公安厅高度关注此事,并会同珠海市公安局,与香港警方、粤澳警方组成联合专案组,对相关事件进行彻底调查。经过数月的调查,联合专案组发现,涉案的卖淫网站由三名主谋控制:第一名涉案澳门男子、第二名涉案澳门男子以及一名澳门籍男子。内地居民。他们负责向妓女招揽和收取挂牌费,并帮助她们在网站上做广告。附近地区也张贴了相关广告。我们的网站自今年一月以来一直在运营。妓女负责招募妓女来澳大利亚。卖淫的聘用费为每7天300元,妓女收入的30%至50%。妓女利用邮箱上的电话号码进行联络,聘请妓女进行性交易,每次交易费用在300至600澳门元之间。调查已确定第一名涉案澳门男子和第三名涉案人员。澳门男子还被发现与香港男子勾结,招募内地妇女卖淫。该男子涉嫌在香港上水区经营和管理一家卖淫场所。 10月13日,广西警方董、香港、澳门发起联合行动,名为“断线风筝”。粤港澳警方同时发起代号“破碎彗星”的联合行动。澳门司法警察出动80余名警员,在澳门多个地区逮捕了7名男子和1名女子,其中包括7名澳门居民和1名越南外籍雇员。此外,九名妓女和两名嫖客在新光地区的四家酒店被捕。行动中,一个存放卖淫物品的仓库被摧毁,缴获了大量卖淫物品、多部手机、电脑。还查获了一辆汽车和两辆摩托车。调查显示,涉案被捕的第一名和第二名澳门男子均为网站管理员,负责向妓女收取150元广告费。其余五名澳门男女是妓女,负责r 招募他们。涉事的越南外籍雇员还负责管理仓库并将妓女运送到性交易地点。被警方没收的物品。与此同时,在广东、山东两省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内地警方在多个地点抓获了7名卖淫团伙骨干成员,抓获24名卖淫人员和42名嫖客,并没收了与事件相关的手机、电脑等设备。 0 件或更多件。香港警方突袭上水区一卖淫中心,拘捕三名主要成员和25名妓女。行动中,他们缴获了大量卖淫用具和各种证据。经侦查,涉案犯罪团伙自2025年该卖淫场所开业以来,已发帖2500余条。按照每条发帖成本300元计算,犯罪嫌疑人涉案团伙非法获利逾澳门币84万元。根据调查结果,澳门司法警察会将涉案的八名男女移送检方,以犯罪团伙犯罪和卖淫罪调查,并计划继续对事件进行彻底调查。作者:南都N视频记者敖映雪延伸阅读:一名53岁的男子在从事卖淫前突然死亡,其家人已对卖淫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131万日元。据明星新闻报道,法院判决,53岁男子谢先生与女子罗女士进行多次非法性交易,当她再次联系罗先生与其发生性关系时,突然癫痫发作,猝死。罗先生被行政拘留后,谢先生的妻子吴某及女儿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共计131万余元。罗先生的赔偿,包括死亡赔偿、丧葬费、丧葬交通费和商业损失赔偿。近日,广东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布一审判决,驳回死者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驳回了死者家属的所有合法诉求。数据图。据图湖创意法院介绍,罗某于去年中秋节后在林州市林州市被发现从事卖淫活动。今年1月初,罗某认识了在林州经营一家美食餐厅的谢某。加入微信后,两人进行了四次性交易,每次支付200至400元不等。今年5月21日16时左右,谢女士主动联系罗女士提出性要求,罗女士如约抵达林州。洗完澡后,谢某突然紧张起来,准备与罗某发生性关系。罗某见状,没有与谢发生性关系,而是立即走了到客厅,拨打了110,然后报了警。过了一会儿,罗问是否需要“120”,罗回答“需要”。大约10分钟后,医生和警察到达现场。警方出具的《居民(推定)死亡证明》记载,死者谢出生于1971年11月22日,死亡于2025年5月21日,死亡原因为猝死。晚上 9 点 27 分案发当天,警方安排罗先生确认死者身份,罗先生确认死者就是谢先生。警方还对罗某进行了背景调查,未发现其身上有可疑物品,身上也无明显伤痕。次日,林州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罗先生多次提供服务。谢某自去年8月至今在林州市一出租房内遭受性侵,并收取其卖淫费共计1100元,并决定对罗先生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吴某母女提起诉讼后,法院试图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法院根据既定事实,认定本案罗先生履行了及时向警方求助的义务。林州市公安局南门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涉嫌)》记载,谢某的死亡原因为猝死。案发当晚,林州市公安局民警对罗某的身份进行调查,未在罗某身上发现任何可疑物品,罗某的尸体已无法辨认。 Obvious injury.吴先生和女儿抱怨称,“在交易过程中,谢先生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倒在了地上”。可见,罗某与死者之间并无任何身体伤害。吴先生和他的女儿无法提供有证据证明谢先生的猝死与罗先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罗某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谢某也对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可见,罗先生对谢先生的突然死亡并无主观罪责。吴某及其女儿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罗某对该事件的主观有罪,应当承担因未能提供证据而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因此,今年8月18日,林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吴先生及其女儿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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